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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制定的 《安徽省旅游项目贷款担保风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切实缓解旅游项目融资难问题,以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

  据悉,“十二五”期间,安徽省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达到200个以上,投资总额达到3000亿元以上;到2015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以上。《规划》重点将致力于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产品打造上。因此,《安徽省旅游项目贷款担保风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实施,将有力促进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资源强省迈进。

  旅游项目贷款担保风险补助资金是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专门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旅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风险补助。担保补助规模根据当年全省旅游项目实际贷款情况确定。

  《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使用担保补助贷款的旅游项目应已列入省旅游项目库,包括旅游观光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新业态和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旅游建设项目。

  要求旅游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以及节能和环境保护标准。旅游项目申请担保补助贷款的总额,原则上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5年。

  融资性担保机构对旅游项目的贷款开展独立评审,为符合其规定条件的旅游项目提供贷款担保,不得收取保证金,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省财政按照旅游项目实际获得担保补助贷款总额的5‰,一次性将担保补助拨付给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用于其损失补偿和补充资本金。

  《暂行办法》要求同时开辟“绿色通道”,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为已经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的旅游项目及时发放贷款,开展见保即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