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青少年游海南可享优惠


信息来源: 大方旅游 发布日期:2012-03-21


    海南省物价局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海南省实行政策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将对青少年实行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将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游览参观点,按上述标准执行;优惠幅度已达到上述标准的,仍按地方规定标准执行。

  据了解,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

  此外,海南省内的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纪念馆(不包括旅游活动项目)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离退休军人免收门票,免票军人需出示有效证件,已参加旅行社组团的军人不享受免票待遇。 (来源:《中国旅游报》)